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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县:交警4小时智破肇事逃逸 获群众送锦旗赞誉

2021-12-05 11:00:12 | 来源: 中廉导刊

11月27日下午,一名办事群众来到伊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亲手将一面写有“破案神速,心系百姓”的锦旗交到了民警马腾手中,说道:“真是太谢谢了,我以为我的车得自己掏钱修了,没有想到民警同志帮我找到了肇事车辆,挽回了近一万元的损失,太谢谢了”。

事情回溯至2021年11月22日19时38分许,一名心急如焚的群众在报警电话里称:自己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停放在伊宁县南岗热电路段被撞了,左侧驾驶室门几乎报废。而且现场没有肇事车辆。

接到报警后,民警马腾与夏木西买买提二人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报警车辆左侧驾驶室门已近乎报废,门框周边叶子板全部变形。

经验丰富的马腾通过查看周边道路情况,惊喜的发现一处工厂的监控探头就对着事故路段,随即前往该厂调取视频监控,通过近3个小时的回放,最终将事故时间锁定在22日凌晨02时36分许,可是该时间段的天色还是漆黑一片,看着该时间段屏幕上经过的三辆“黑影”半挂车。让民警们犯了难,看着真相似乎就在眼前,却又摸不到够不着。

正在民警们苦思对策时,报警群众来某提供了一条关键信息,从这条线路经过的半挂牵引车大部分是往南岗热电拉煤的车。得到这条线索后,马腾又马不停蹄的前往南岗热电查询事故时间段进厂车辆,通过对进厂登记的车牌号一一核对,将事发时经过的三辆半挂牵引车全部找到,并通过技术比对、附近群众走访、驾驶员笔录询问,成功甄别出肇事逃逸车辆。该案最终以逃逸驾驶员赔偿受害方车辆损失8500元,受害方自愿达成谅解,不追究逃逸驾驶员行政责任后结案。

在此,伊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或110报警电话。交通肇事逃逸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最高可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周伟 魏辉 伊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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