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网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制观察 > 公检法讯 > 正文

行李袋被人误丢了垃圾大声叫骂还煽劝阻人耳光,公安依法处警告

2021-12-05 17:28:22 | 来源: 中廉导刊

本是一个让人同情的人,因为冲动乱煽人耳光,不仅没有“煽”出威风,反而却给自己“煽”出了被处警告的治安处罚,这让人深思。11月26日,郴州车站派出所依法做出治安处罚决定,对煽人耳光的旅客董某处以治安警告的处罚。

因乱煽人耳光被处治安警告的旅客董某是安徽省安庆市人,今年36岁。11月25日晚,董某从深圳东站进站候车,坐晚上9点52分开往松桃的k9264次列车去广州。他携带的行李较多,进到16号硬座车厢后,就将自己的一个俗称蛇皮袋子的编织袋放在车厢一端靠边门口的洗漱台处。

深圳东站开车不久,董某在途经洗漱台处时,看到自己的编织袋内有花生、瓜子壳等垃圾,就问是谁丢的垃圾。董某见没有人回答他,也不多问情况,当即就放开嗓子在车厢内大声地叫骂了起来。“叫骂持续了近两分钟。”有旅客后来告诉调查情况的乘警说道。

此时已是深夜,旅客都在自己的座位上安静地休息,董某的叫骂声在安静的车厢里格外刺耳。这时,有一位到郴州站下车的何姓旅客听不下去了,就站起来离开自己的座位走到董某身边,劝董某说夜很深了,大家都在休息,再说别人也不一定是故意的,不要骂了。

董某听了这位旅客的劝后,就认定是他往自己的编织袋内丢的垃圾,瞬间抬手就是一耳光打在了这位旅客的脸上,两人“你来我往”,其他旅客见了后赶忙上来劝阻。

次日凌晨3点50分,k9264次列车停靠郴州站,值乘列车的怀化铁路乘警杨贤益在车上调查清楚情况后,将董某和何姓旅客一并移交给郴州站派出所处理。郴州站派出所在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做出了对董某处治安警告的处罚。(怀化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 刘燕轻 杨绍金)

【责任编辑:兰明启】
手机版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法律顾问人员查询广告服务诚征英才免责条款隐私保护廉政建设投诉中心联系我们手机版
中廉导刊-周刊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7-2023 by www.dzz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10-57190328 值班电话:13031055678 投稿邮箱:cndzzkw@sina.cn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ICP备1904114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259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