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网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制观察 > 公检法讯 > 正文

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永康社区矫正这样做

2022-11-10 14:01:39 | 来源: 中廉导刊

“这不是我们的矫正对象吗,怎么可以入党?”2022年6月的一天,浙江省永康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拟入党名单多部门联审时,查询到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林某是一名在矫对象。大队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有关司法所对林某进行调查,如果林某违反报告规定,不如实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参与政治社会活动,故意隐瞒预备党员身份,为捞取政治资本非法获得正式党员身份,查实后将进行警告处罚。就此事,执法大队同时向永康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通报了有关情况,检方非常重视,立即指派检察官与司法所一同开展了调查。

经查,林某于2011年在私企成为预备党员,后因企业破产,几经辗转,党员关系落在城区某街道的外来建设者支部。林某也仅在成为预备党员的当年缴纳过党费,后因未成为正式党员而再未缴纳,也未参加过组织生活,此前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党员关系在哪里,也没有提出转正申请。执法大队与第四检察部会商后对林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向永康市纪检部门进行了通报,由纪检部门进行组织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林某事件发生以后,永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政治面貌审查由以往的被动审查改为主动审查,彻底消除漏网之鱼。

在入矫信息采集阶段,工作人员对入矫对象的政治面貌进行询问,并对其强调,若有隐瞒谎报,根据违反报告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同时将入矫对象信息与市纪委提供的党员干部名单进行核对,要求入矫对象在报到告知书上签署“本人非中共党员、非民主党派、非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签字捺印;对于是党员(民主党派、两代表一委员)和干部身份的矫正对象,在入矫报到告知书上签署相应身份。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每半月将查出的党员干部名单报送市纪委,每月报送市委组织部。对党组织关系不在本市的,同时开具告知书报送组织关系所在地纪委。

2022年以来,永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已向市纪委和组织部报送28位党员信息,开具4份告知书报送当事人党组织所在地纪委,由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保持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永康市司法局 胡凌苗)

【责任编辑:兰明启】
手机版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法律顾问人员查询广告服务诚征英才免责条款隐私保护廉政建设投诉中心联系我们手机版
中廉导刊-周刊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7-2023 by www.dzz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10-57190328 值班电话:13031055678 投稿邮箱:cndzzkw@sina.cn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ICP备1904114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259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