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凝势蓄力再出发
习近平总书记在《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中指出,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带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人们的法治理念,推动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拧紧思想的“总开关”,在真信真懂中学习尊崇宪法。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历史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要求,自觉在思想上对标宪法、拥护宪法,坚持读原文学原理知原义,从中不断感悟真理味道、体悟科学要义、领悟信仰伟力,让宪法精神深入内心、融入灵魂,不断提升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把稳行动的“方向盘”,在念兹在兹中勇担初心使命。“天地之大,黎元为先。”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是我国宪法的重要特征,我们必须矢志不渝地长期坚持。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更要守初心、担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要始终贯彻宪法精神,保护百姓权利,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人民群众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树立行动的“高标准”,在自警自励中践行宪法精神。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而宪法的实施是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也是我们党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一方面,我们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另一方面,要坚决杜绝因司法不公而造成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事情发生。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浙江省建德市李家镇人民政府 叶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