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司法局东孝司法所:既要“管得好”更要“矫得精”
为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东孝司法所在日常监管中做实做深以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为核心的“三化”工作,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
入矫工作规范化
对于新入矫对象,为强化其服刑意识和责任意识,消除抵触心理,东孝司法所组织新入矫对象及其亲属、村(居)矫正工作站负责人、派出所民警开展入矫宣告,通过入矫宣告仪式明确矫正小组成员各自职责,使新入矫对象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认识更为深刻,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的决心和信心。
为方便一些学历不高、理解能力弱的社区矫正对象加深理解社区矫正规定,东孝司法所编写了《矫正工作提醒十三条》,其中的各项要求更加细化与日常化,不少社区矫正对象表示已把《矫正工作提醒十三条》粘贴在家里墙上,方便每日温习,牢记规定要求并对照落实。
规定落实信息化
东孝司法所现有社区矫正对象56名,人员多、分布村社广,为更好地落实监管、及时了解掌握动态,东孝司法所把社区矫正对象编成几个组,尤其是在节假日和周末,通过矫正微信群开展信息化抽查,要求被抽到的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组人员的位置上报、现地图片上传等核查指令,巧借当下流行的手机微信平台,助力社区矫正监管。
在矫正规定落实方面,个别社区矫正对象难免出现一些问题,比如每日的手机APP在线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网上在线教育学习拖拉、信息化核查未及时接听电话或回复指令等等。对于这些轻微违规的人员,东孝司法所都会及时通知其本人到司法所进行当面说明并教育,以便督促落实,强化监管。
矫正教育精细化
东孝司法所在矫正工作中极为注重个案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姚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他在入矫时就是一副“桀骜不驯”的模样,入矫不到三个月就得了一次训诫、一次警告。为了监管好他,东孝司法所所长胡绍军和矫正协理员贾霞虹没少花功夫——加强日常信息化核查、增加到所个别教育次数、与其监护人及时沟通,强调监管责任……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日复一日的教育矫正下,姚某某逐渐摆正了自己的矫正态度,在迷失的道路上找到了自我。他在家人支持下,于市区江南开了一家通讯设备店,从事手机维修业务,表示不再触碰法律底线,守法经营,争取按期解矫。
东孝司法所落实“三化”管理,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质效。下一步,东孝司法所将持续落实精细化管理,更为深入细致地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积极融入社会,全面掌控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状态和不稳定因素。(胡绍军 傅绘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