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化 温暖回归
————浙江省武义县司法局对患癌社区矫正对象帮扶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许某,男,1963年7月出生,户籍地为浙江武义。2022年8月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2022年9月许某到武义县司法局报到,由司法所负责其日常矫正管理。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许某被判缓刑之后心理一直有阴影,感觉自己是罪犯了,思想上没有看开,情绪一直比较低落。和许某的沟通中,工作人员发现他对于自己被判缓刑的事情特别在意,一直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亲戚和朋友保密。
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手机微信和日常走访等与许某进行交流,并引导其思想,渐渐地,许某开始对工作人员敞开心扉。2022年11月许某申请外出一天去金华看病,并获得司法所批准同意。当晚,许某通过电话联系说需要请假半个月住院治疗。当时他还处于严管期,按照监管规定不能批准长时间假期,通过与他交流,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他身患前列腺腺泡癌的事实,由于突然发作且腹痛难忍,医生建议需要立即住院进行治疗。司法所所长知道这个消息以后,当晚连同其他工作人员连夜赶到金华市第一人民医院核实情况,并向许某带去了关心与问候。依稀记得当时许某那湿润的眼眶,从那以后,许某渐渐地不再感觉自己和工作人员是罪犯和监管者的关系,有事情总是会及时与工作人员交流沟通。
现在许某病情经常反复,每个月都需要去医院住院治疗,但每次来申请外出时总是带着笑容,并和工作人员礼貌道谢。他真诚地表示,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关心与重视让他不觉得自己的罪犯身份是可耻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便要勇敢面对。目前,他与家人及亲戚朋友相处都很愉快,同时也相信自己的身体会慢慢好转,特别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他的关心和帮助,才让他对生活充满了信心。
【案例注解】
社区矫正对象难管,难在对社区矫正矫正制度无法理解,没有很好的心理承受压力,对于司法所工作人员存在着惧怕心理。特别是对于患病的社区矫正对象,工作人员除了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更要转变矫正对象的心态,使其建立起矫正信心。有了沟通交流与信任感的基础,社区矫正对象愿意敞开心扉主动交流,工作人员也能及时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工作情感情况与实时变化,也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社区矫正总体稳定。(浙江省武义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