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三种经济类犯罪 “矫”你走正途
2023-10-18 15:56:26 | 来源: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司法局城北司法所
为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减少和遏制矫正人员重新犯罪,10月13日上午,金华市婺城区司法局城北司法所开展了以“三种经济类犯罪”为主题的普法教育讲座。
讲座中,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1级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黄兰霞,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释法明理,围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高利转贷罪以及非吸和集资诈骗的区别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讲解。其中重点解释了高利转贷罪中“高利”和“转贷”的司法认定,警醒矫正对象容易掉落的陷阱。同时着重强调此罪名的隐蔽性,因为许多人根本不知道自身行为已构成犯罪,这对于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矫正对象来说,无疑是一大雷区。
通过此次普法宣讲,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社区矫正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加强自我监督,严禁参加违法活动,坚决杜绝再次犯罪。同时教育矫正对象不可存在侥幸心理,不能相信任何“天上掉馅饼”的圈套。鼓励他们争取早日解除矫正,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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