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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入矫显温情 人性管理促矫正

——婺城区司法局上门为特殊矫正对象办理入矫手续

2023-11-24 18:51:27 | 来源: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近日,金华市婺城区司法局为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何某上门办理入矫手续,并了解其家庭与生活情况,对其进行慰问与关心,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何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因瘫痪卧床不能收监执行,被法院裁定暂予监外执行。考虑到何某行动不便的特殊状况,结合工作需要,婺城区司法局决定前往何某所在康复医院为其办理入矫手续,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身份核对、基本信息采集、入矫谈话、入矫宣告等工作,并告知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规定及违反规定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还详细了解了何某的家庭情况、康复情况,鼓励其保持乐观心态,积极配合治疗。作为常年卧床的矫正对象,其日常监管也有赖于监护人的配合和协助,因此工作人员还向其监护人详细讲解了日常监管规定,叮嘱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对何某的监督管理工作。

针对特殊社区矫正对象,婺城区司法局适时转变工作方法,主动上门执法提高工作质效,既彰显法律权威又传递司法温度,体现了监管与关怀同行的执法理念,这也能社区矫正对象得到更多的理解和尊重,对接下来的依法监管打下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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