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失大 男子涉嫌帮信被惠铁乘警抓获
帮人办卡刷流水,带人入伙有提成。为赚“快钱”当“卡农”,坠入“帮信”成“网逃”。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帮信罪已经成为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领域重要罪名。许多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利将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等出租出售给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无形中成为了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近日惠州铁路公安处民警在高铁上抓获一名涉嫌帮信罪的网逃人员。
12月8日,在合肥南开往深圳北的G635次列车上,3车旅客陈某正打算前往南昌。然而就在列车刚刚驶离永修站后,惠州公安处值乘民警却站在了他的面前。在民警的盘问下,陈某逐渐从茫然陷入了紧张,最后还是承认了事实。原来,陈某此前因为涉嫌帮信罪被地方公安机关挂网列为逃犯,值乘民警在得到上级指令立即行动,在一番搜索后成功将其抓获。直到戴上冰冷的手铐,陈某才意识到“涉嫌犯罪”的严重性,对当初自己的贪图小利懊悔不已。随后陈某被移交给南昌西站派出所依法处理。
帮信罪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把银行卡售卖给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用于“洗钱”“跑分”,是最为常见的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的方式。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和线下渠道进行引流,以兼职、招聘、购物、交友、学习等形式为借口,拉拢作案。这种提供银行卡赚取佣金的人被犯罪分子称为“卡农”,“卡农”为犯罪分子逃脱银行监管和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提供了巨大帮助,然而作为给犯罪分子割韭菜提供镰刀的人,“卡农”自然也无可避免的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惠州铁路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处于现代经济社会和网络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对网络宣传及利益诱惑必须具备辩识能力和警惕性。买卖、租借银行账户严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贩卖个人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贪图一时利益很可能会涉嫌帮信罪。(孙炜 熊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