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城警察通过购物小票抓获高空抛物者
近日,一辆吉普车好端端停在自家的小区旁,不料“祸从天降”,高空抛落的垃圾袋将该车前风挡玻璃砸坏,并险些伤到无辜路人。冰城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查明案情,并依法对高空抛物者采取刑事拘留。
7月24日,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南市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停在楼下的私家车前风挡玻璃被砸碎了。民警侯奕名、杨振洲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工作。在现场,民警发现停在道外区南十七道街人行道上的一辆白色吉普车前风挡玻璃破裂,车右前车胎地上有一个白色塑料袋,里面满是生活垃圾。
根据现场情况,民警推断极有可能是楼上居民抛下的生活垃圾将车窗砸碎,接下来的调查进一步证实了民警的推断。民警将垃圾袋打开,里面吃剩下的香瓜、西瓜皮、纸屑逐一映入眼帘,通过民警的细心搜寻,发现了一张购物小票,经仔细辨认,为某超市结算单。
围绕这张购物小票开展工作,民警迅速锁定了楼上居民郭某,郭某家的住址就在案发现场所在楼房的8楼。民警按照地址来到郭某家了解情况,开门的是郭某的婆婆于某。经过深入调查,该案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7月24日早上,于某让他的儿子将垃圾袋拿到楼下扔掉,儿子下楼时并没有将垃圾袋拿走,于某一气之下就将装满垃圾的塑料袋,从8楼家中窗户扔了下去,正好砸在了楼下吉普车前风挡玻璃上。
随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于某传唤至南市街派出所。经审,犯罪嫌疑人于某对其高空抛物致使车辆损坏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高空抛物罪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请广大市民切勿图一时方便,高空抛掷物品,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朱善永 黄庆 王浩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