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公安交警为企业员工发放“爱心头盔” 将平安“戴”回家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畅通平安、文明和谐的交通秩序,提高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的佩戴率,陕西周至大队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辖区电动车头盔佩戴率提升工作。6月29日周至县沙沙河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辖区电动车交通安全,拨付资金购买2000顶电动车安全头盔,全力提高辖区电动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周至大队秩序中队联合沙沙河管委会工作人员为周至县宏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放“爱心头盔”。
活动中,民警现场讲解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方法,全面提升广大群众树立“头盔就是护头盾”的安全意识。同时,向他们讲解了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叮嘱驾驶人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陋习。
为有效的预防两三轮车的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全县两三轮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交警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三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消除道路交通隐患,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本次工作重点将在重点时段、路段查处乘骑二三轮车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电动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及电动二三轮车、摩托车闯红灯、逆行、随意掉头、横穿马路、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查扣后必须就近参加“马路学堂”交通安全学习。驾驶人学习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秩序、城区、直属等三个中队查扣的车辆驾驶人在县城北大门“马路学堂”学习。终南、集贤等两个中队查扣的车辆驾驶人在终南解村十字〝马路学堂”学习。马召、楼观等两个中以查扣的车辆驾驶人在马召入山口 “马路学堂”学习。学习结束,由监督民警在学习卡指定位置签章,三天三次签章完毕视为学习合格,当事人须持自已购买的安全头盔和学习卡领取自己车辆。驾驶人领取车辆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专项整治大队共出动警力350人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1场次,查处两三轮车辆违法2200余例,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培训2700人次,发放头盔2000余顶,全县头盔佩戴率由原来不到30%提升至现在的75%以上,有效的提高了全县电动车头盔佩戴率,电动车事故得到了有效的遏制。(魏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