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行:党员教师创新践行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三个维度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从法治的角度推进并深化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党员教师,可以从知、情、行三个维度主动学习并践行爱国主义教育法,在孩子们心里播撒爱国的种子,更好地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知”夯基——温润党员心灵。知是基础,党员只有充分感知,才能提升党员教师的党性修养,潜移默化接受爱国主义精神的熏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履行教育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党员教师可以开发爱国主义教育的资源,从收集的资源中选视频、英雄人物故事、党史关键事件事件等。通过红色观影日学习先进,红色物件展缅怀先烈,红色人物月讲述英雄人物故事,感悟中国共产党发展的光辉历程,新中国改天换地的巨变,培植家国情怀,铸造信仰之魂。
“情”渲染——拓展红色阵地。情,情是辅助,“情理交织”更容易引起受众者的情感共鸣,铭记于心。情也是一种内化表达,爱国主义精神是中华儿女最质朴的情感,激励党员教师坚持将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为祖国的繁荣发展勇往直前。在党员教师中开展三会活动,在学习了党史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后,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有质量地输出,通过初心会、朗诵会、红歌会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挖掘身边党员、教师的先进故事,牢记自己的初心与使命。在朗诵会中倾听中国历史发展之巨变,温故知新;在红歌会中传唱经典,感受革命精神。
“行”聚力——拓展活动宽度。行是实践,把所学所得灵活地运用于工作中,更好地为人们服务。爱国主义教育法指出“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强调了爱国主义面向的是全体人民,既有思想引领、文化涵育,也有教育引导、实践养成,主题鲜明,融入日常,因地制宜、注重时效。”党员教师参加每月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有创新,既有固定日学习,又要新的主题党日模式,将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活动的践行相结合。开展丰富多样、生动的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将自主学习、小组分享、撰写学习体会等多层面开展相结合,提升党员教师的理论水平,增强教师的政治信仰,夯实党员教师的政治建设。(叶美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