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才振兴助力乡村振兴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才振兴是关键。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人才供求矛盾更加凸显。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既是中央部署的工作要求,也是基层实践的迫切需要。
一要确立人才优先理念。从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抓人才,将人才的定位由过去的“支撑”转变为“引领”,大胆破除一切不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观念、政策和机制,将人才工作作为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重点工作,人才工作所需经费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确保人才经费投入不滞后于经济发展需求,科学编制人才引进规划。同时,抓好本土人才培育,注重“请进来”辅导、“送出去”深造,做到引育结合,实现“双赢”。
二要完善人才政策机制。在政策保障、薪资待遇、选拔任用和生活保障等各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真正建立起“越是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人才激励制度,让人才在政治上受重视、社会上受尊重、经济上得实惠。帮助企业拓宽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流动的途径和形式,通过加强产学研联合、划拨专项经费补助、税费减免、共建共享科研培训基地、领导干部一对一服务等方式,鼓励企业、社会和个人到基层建功立业。
三要打破人才流动壁垒。采取政府顾问、访学讲座、技术转让、资源贡献等多种形式推动人才向基层流动。整合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民间组织等资源,建立政企合作、校企合作等模式,吸引人才到基层创业就业。破除“看文凭”、“拼论文”、“讲资历”的职称评价体系,建立人才流动及配套支持长效机制,为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提供便利,引导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各类人才自愿流动、合理配置。
四要健全人才考核机制。建立由政治素质、社会贡献、专业成果、行业影响力等组成的人才指标考评体系。重点对贯彻执行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制度等情况进行督查、信息收集反馈,形成人才工作督察通报、咨询访问、问责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跟踪,使推进人才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完善人才工作容错免责机制,在一定范围内宽容失败、允许试错,保护和调动创业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五要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建立党政领导直接联系人才制度,以思想交流和感情联系为桥梁,畅通各类人才建言献策渠道,帮助解决人才的实际困难。设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各类人才在基层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保障人才安居、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畅通人才开发投入渠道,对已有研究成果、有项目跟进的高层人才,为其创新研发提供系统性的支持,为创新研发项目审批、项目上报提供行政审批方面的“绿色通道”。(庄憬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