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好育好乡村振兴“领头雁”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村党组织书记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新时代乡村发展速度。所以,选好培育好“领头雁”,对乡村振兴至关重要。
一是拓宽选人视野,配强“领头雁”。坚持把好源头、拓宽视野,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和日常调整工作中,坚持“好人+能人”标准,在好人中选能人。不仅要从本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等人员中选拔党组织书记,更要打开思路,动员感召农村在外能人返乡创业、回村任职。注重从35岁以下返乡大学生、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中选拔后备人才,确保每村不少于3名优秀人才入库,为培育乡村振兴“带头人”储备源头活水。
二是强化素质提升,构建“培养链”。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训练相结合,持续推进学历提升,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成员举办学历提升班。同时,对获得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依托各级党校和乡村振兴实践基地等资源,组建“乡村振兴讲师团”,设置党建业务、乡村振兴、政策法律等课程,全面提升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带富能力。开展“双向挂职”促进村书记能力提升,定期组织经济薄弱村党支部书记到经济强村挂任党支部副书记,经济强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薄弱村“书记顾问”,通过一对一、手把手地教方法、传经验、指路子,引领带动经济薄弱村找到产业发展的新路子。
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守牢“廉洁关”。健全全过程管理体系,让廉政为民成为村党组织书记的鲜明底色。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两委”干部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作用,让履职监督无死角、全覆盖。坚持贯彻落实36条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持续深化“五议两公开”线上工作法,加强对“一肩挑”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村党组织书记更好履职、发挥作用。制定任职履职考评实施细则,细化量化考评指标,邀请党员、村民代表、基层群众参与测评,对考核评价较低的,及时谈话预警,限期整改仍不胜任的坚决劝退、免职;对表现突出的,在评优评先、培养提拔、推荐“两代表一委员”方面优先考虑。(曹可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