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以“三责”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2021-05-27 16:57:12 | 来源: 中廉导刊
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开展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活动中,突出党委(党组)书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要知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书记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把中央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要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要履责。要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干部既要干好工作,又要管好队伍,细化责任分工,树立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干部业务发展和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各项规定,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确保全会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着力提升自我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干好份内事、种好责任田。
三要考责。以考核指标量化业务能力和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的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落实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高效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基层支部和党员干部;要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洛南县组织部 杨璞)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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