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思维深入城市血
歌德说:法律与礼貌是带来安定的两种力量。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 战略部署,为国家发展指明了方向。谋小康之业,扬改革之帆,行法治之道,筑执政之 基,建设一流法治城市需要法治思维的培养和运用。上海市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 新发展的先行者,更加需要法治护航,“让法治思维深入城市血脉”应成为城市建设的 共识。
让法治思维深入城市政府管理血脉。“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商鞅 “立木为信”以诚信使得法令畅行,成就秦国一统天下之伟业。近年来,上海市倾力打造法治政府。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为打造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上海市明确了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解决了“执法尺度不一”的问题。此举既能让公众明确未来预期,也能全面监督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法治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应、侵权要赔偿”。城市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就能树立威信,形成公信力,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拥护。
让法治思维深入城市经济发展血脉。市场经济从本质上来讲就是法治经济。有人说,讲法治就不要讲效率,讲效率就不要讲法治。这种把法治与效率对立起来的观点,危害甚大。城市经济开放、开发、发展,应找到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聚合点”。法治能够有效保护市场经济各方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国企业运用法治思维,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取得胜诉或和解,有效保障了企业自身核心利益。从国内城市经济的发展实践来看,法治“软环境”建设显得至关重要。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招商引资, 良好的生活环境有利于栓心留人。城市提升法治水准,才能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让法治思维深入城市道德文明血脉。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式过马路”揭示了城市道德文明不足的现状,更折射出人们规则意识淡漠和法治意识 缺失的尴尬。近年来,救助人反被诬告的事件时有发生,伤害了道德精神的弘扬。法律 不能对道德提出更高要求,但从来不排除道德,并且在根本上有助于道德的完善。上海 市专门出台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这部“好人法”从无过错推定、举证责任、惩戒措施 等方面保护“活雷锋”,通过立法保护救助人合法权益,弘扬助人为乐的正能量。由此可见,道德建设领域尤其需要制度呵护,运用法治思维建设城市道德文明更为可靠、更加有效。
法治思维重在培养,更要注重实践。建设法治城市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 我们任重道远。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 好法治环境,才能真正让法治思维深入城市血脉。(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国家高新区数智工业社区 钱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