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扎实推进三治融合
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枫桥经验”延续至今,从“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再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需要不断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治理根基。“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支部”,实践证明,“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富有活力,就在于始终依靠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必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主心骨”、“领头雁”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学为本,强化理论武装,利用好主题党日、上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契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知识水平,全力打造一支懂治理、能治理、善治理的乡村治理“生力军”。
坚持自治强基,夯实自治基础。“天道方好还,上策先自治”,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德治、法治都需要通过自治来实现和推进。要结合村情实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村民关注度高的邻里纠纷、公共道德等内容纳入其中,做到村民自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激发村民参与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服务代办、村务公开等制度,丰富完善村级便民服务体系;通过建立“党支部+网格员+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充分发挥队员们“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主动对接群众需求,以“拉家常、话里短”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摸排,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采取定期走访、分析研判、及时预警、加强防控等措施,严防矛盾纠纷恶化升级,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坚持普法宣传,强化法治保障。“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实现基层法治既是维护群众利益的保障,更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村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网格等平台,持续推进“共享法庭”建设,通过上门走访、开展法治宣传专题活动、配备村居法律顾问等方式,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宅基地、侵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助力提升广大村民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营造守法氛围,实现普法与矛盾化解双赢格局。
坚持德治润化,着力德治先导。“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崇尚德治是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融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要结合村情实际,积极打造少数民族乡贤文化,通过树立典型、道德引领、志愿服务等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深入参与移风易俗专项行动,以德治润人心,以道德教化引领人民崇德向善,让群众在潜移默化的熏陶中增强行为自觉,推动基层治理行稳致远。(黄国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