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新时代下的实践与思考
在党的光辉引领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性,将其视为新时代大党必须攻克的关键课题,深刻影响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进程。本文将从组织部门的正向激励、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以及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三个维度,全面探讨如何有效激发广大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组织部门强化正向激励,把好选人用人标准关。组织部门作为干部管理的核心机构,其选人用人标准直接关系到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首先必须强化正向激励作用,把好选人用人标准关。一方面,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那些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另一方面,要注重培养与关爱并重,为干部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让广大干部看到只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就能得到组织的认可和重用,从而激发他们的干事创业热情。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干部担当提供制度保障。“三个区分开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提出的重要原则,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一原则的落实,为干部担当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我们要合理把握政策界限,正确看待干部在履职中的失误和错误,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情形的干部给予容错免责,让他们能够轻装上阵、大胆工作。同时,也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防止容错成为违纪违法的“挡箭牌”。
构建科学考核体系,促进干部勇于担当。科学的考核体系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手段。要构建一套既符合实际又具有前瞻性的考核指标体系,将干部的担当精神、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通过完善考核方法、强化结果运用等方式,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要注重考核结果的反馈与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通过构建科学考核体系,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让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得到应有的回报和认可,从而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邢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