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辩证思维锻造过硬党员队伍
党员队伍建设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为建设信念更加坚定、政治更加可靠的党员队伍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全面贯彻从严治党,锻造过硬党员队伍,需要把握好多对辩证关系,统筹兼顾、有的放矢,不断纯洁党员队伍,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这既是党的建设规律的核心要义,也是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是党的事业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
更少也是更多,把握数量与质量的辩证关系。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战斗力,既关乎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党员队伍建设既要严把“入口关”,持之以恒加强党员队伍的党性锤炼,也要畅通“出口关”,以严格管理监督、严肃组织处置不断纯洁党的队伍。新形势下,人多不一定力量大,人心不齐则众志难成,及时清除极少数背弃初心使命的“害群之马”,刀刃向内自剜腐肉,才能长期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挺为劲草、淬就真金,确保党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
严管就是厚爱,把握两者一体两面的辩证关系。《韩非子》指出:“故母厚爱处,子多败,推爱也;父薄爱教笞,子多善,用严也。”在党员队伍建设过程中,严管与厚爱互为表里、辩证统一,厚爱是严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管是厚爱的基础和保障。倘若在队伍建设过程中惯当“老好人”,在“小问题”上“松松手”“闭闭眼”,看似“宅心仁厚”,实则不负责任。队伍建设要严在日常、抓在经常,关口前移常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以客观公正、慎重稳妥对待不良苗头倾向,这不是不近人情,而恰恰是对党员的关爱和保护。
容错更要纠错,把握两者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通过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明确组织处置政策界限,明晰申诉和纠正相关规定,为党员留下精准的“容错”空间。精准容错更要严格纠错,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容错与纠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缺乏容错则脱离实际情况易挫伤党员队伍积极性,缺乏纠错则是在搞纪律“松绑”失去了监督本意。(吴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