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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应树立正确政绩观

2024-10-27 14:43:01 | 来源: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珠岙镇人民政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正确的政绩观,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基层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主力军,是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坚力量,作为基层干部应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以锤炼党性为根本,涵养为民政绩观。党性,是基层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锤炼党性,就是要不断加强党的理论学习,深化对党的认识,坚定党的信仰,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一着不让坚持政治引领。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消除困惑、升华境界、砥砺忠诚。通过锤炼党性,基层干部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内涵,从而涵养出真正的为民政绩观。

以真抓实干为关键,谱写实干政绩观。真抓实干,是基层干部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基本要求。真抓实干,要求在工作中要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以实际行动和实在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深入一线、掌握实情,防范和纠正政绩观跑偏错位诱发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真抓实干,基层干部能够谱写出真正经得起人民、历史检验的实干政绩。

以清正廉洁为底色,淬炼清醒政绩观。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清正廉洁,要求基层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不贪不腐、不谋私利,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从而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通过清正廉洁的底色,基层干部才能够淬炼出真正清醒、理性的政绩观。(吴昌桁)

【责任编辑:苏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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