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发力,让流动党员“心有归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针对流动党员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流动的“红色宝藏”。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引导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聚焦破解流动党员“动态掌握难、学习落实难、服务跟进难”等问题,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以“点线面”三维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强化“三有”保障,推动实现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
畅通衔接“联系点”,确保“流有所依”。“输出地”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巧借入户走访、线上联系等方式全面摸清流动党员基础信息和“流向”,提前引导流动党员主动亮身份、树形象,做好“行前辅导”,为“输入地”无缝衔接牵线搭桥。“输入地”要探索建立流动党员结对联系制度,通过划分固定联系人,确保流动党员在遇到困难时有人可找、有人可帮,切实做到“流动”不“流浪”。“输入地”和“输出地”还需强化沟通协作,加速打破行政区域壁垒,探索建立流动党员“双向共管”机制,让流动党员既有“娘家”又有“婆家”。
延伸学习“教育线”,确保“流有所学”。各级党组织应充分利用微信、钉钉等现代化信息传输平台,探索推广“互联网+党建”等新型教学模式,推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上“云端”,让流动党员能实时获取学习资源,实现“跨区学习”,享受精神“食粮”。要紧抓春节、中秋、国庆等流动党员集中返乡探亲节点,谋划开展流动党员主题教育学习会,开设“游子补习班”等“归巢补课”特色课程,为返乡流动党员“充电补钙”,确保流动党员思想“不掉链”,学习“不掉线”,行动“不掉队”。
拓宽服务“覆盖面”,确保“流有所助”。要充分挖掘流动党员职业优势、专业特长,因人制宜搭建“施能舞台”,积极引导流动党员参与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成为当地治理“合伙人”,使流动党员真正从“流入”变为“融入”,从“流动”变为“行动”,不断增强归属感、认同感。要将流动党员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记在心头,放在心中,主动靠前一步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帮扶、司法援助、政策咨询、劳务信息等精准化服务,让流动党员安身更安心、有才更有为。(朱紫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