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成为我们心中的标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如何更加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将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更多的群众,已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证。
让法治成为衡量公平正义的标尺应克服惯性思维。我们常说要一把尺子量到底,尺子在国民心中是公平正义的具现,但是同样的尺子握在不同的手中,就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在干事创业的新征程中,总是会有良莠不齐的人,总会有一些秃子混在和尚之中滥竽充数。干的永远在干,看的一直在看,而对于敢于干事的人来说,往往就会是干得越多失误也越多,得到的批评也越多,而对于那些总是在看的,偶尔偷机取巧做做样子,就会立即让一席众人皆大欢喜,甚至得到一致好评,正是这种惯性让我们心中的尺子带了偏见。因此,在干事创业的新征程中,我们必须克服惯性思维,建立法治的标尺,用它来衡量别人的同时,更要时常度量自己,才能彰显法理的公平正义。
让法治成为衡量公平正义的标尺要把握好“力度”。当下,社会上越来越多的“碰瓷”现象,部分官员和社会组织利用法律的漏洞谋取不正当利益,钻法律的空子,完善各行业各领域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科学性和民主水平,将法律的漏洞补好,以法律规范行为,用法治衡量公平正义,让执法的标尺“力度”更有准度,才能更好的保证公平。
让法治成为衡量公平正义的标尺要找准关键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回眸我国几千年来的法治进程,往往是“法治”则兴,“人治”则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推动“人治”走向“法治”,领导干部是关键。“举贤以图治,论功以举贤。”要将法治思维贯穿到社会改革的方方面面,就要从选用干部开始,要优先提拔使用法治思维强的干部,更要重视在各级领导班子中选配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的优秀干部,才能从基层开始“一碗水端平”,才能更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肖浩 贵州省镇远县涌溪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