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加减乘除法” 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四个过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组织部门作为党委在组织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每一位组织干部都有职责、有义务、有权利吃透《条例》精髓,并以此为依据,指导教育部门开展好学校党建工作。
然而,从学懂到用通新修订的《条例》,需要克服四个不易:学懂弄通记熟《条例》内容不容易,把《条例》内容转化成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不容易,发挥高校广大党务工作者主观能动性不容易,解决贯彻《条例》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不容易。对此,作为组工干部,要以《条例》的管理服务对象为中心,善用“加减乘除法”,做到勤学、善思、真管、敢为,不断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在理论学习上做加法,提高自身业务指导水平。打铁还需自身硬,无须扬鞭自奋蹄。作为指导学校党建工作的部门,首先要《条例》的学习上勤下功夫,积攒底气,才能在指导开展学校党建工作时运筹帷幄。在学习《条例》时,要结合当前时代背景、工作实际,弄懂文件出台的意义、要求和内容;要善于借助“答记者问”、相关阅读等解读文章加深对《条例》学习的印象,理解《条例》精神内涵,做到融会贯通,真学真懂。
在指导实践上做减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条例》的贯彻执行,需要体现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作为县级组织部门,在指导基层工作时,需要站在基层干部的角度看问题、理思路、做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实施方案时,要把工作措施写具体,工作步骤写明确,工作要求写精准,让方案如同说明书一样,使基层干部看了一目了然,让基层干部在开展工作中有据可依,降低基层干部在执行过程中的盲目性、粗造性和重复性,从而减轻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
在组织领导上做乘法,激发党务工作者内生动力。党务工作者是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者和管理者,高校党建工作能否与时俱进,始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关键在于发挥党务工作者主观能动性,确保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落地并掷地有声。因此,贯彻落实《条例》,首先要在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发挥“乘法”效应,进而管理教育好成千上万名师生党员,带动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要建立健全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发现、培养管理和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党务工作者进行奖励,并做为推优、选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落实问题整改,不断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的生动局面。
在解决问题上做除法,开创推动工作的新举措。贯彻落实《条例》的目的是为统一思想,规范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解决当前工作中的新问题。我们依照《条例》去指导各学校开展工作,是为了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党员服务,更好地应对新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切不可以《条例》中未做规定的事项去回避新问题。正如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那样:遗失档案的党员因入党时的党组织解散、入党介绍人过世等原因无法按相关章程进行补办,前来组织部门寻求援助,这时我们不能因没有相关规定而逃避问题,而是要因势而谋,以新举措去解决新问题。我们要在实践过程中,多急普通党员之所急,想普通党员之所想,解普通党员之所难,不断开拓工作思路,以更大的勇气,排除万难,解决问题。
高校党建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只要我们熟练掌握“加减乘除法”,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必定能推动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王伟 海南省屯昌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