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与发展的“帕累托最优”
近日,南通某地市容公司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事件引发一致声讨。据了解,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对有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地方政府工作人员也已登门向老人致歉。无独有偶,同样是南通,同样是一名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将一名摆摊老人从车尾部拎起摔在地上。
这让人不免深思,为何类似的事情会再次上演?难道仅仅是因为先前道歉和追责的程度不够深刻吗?更深层的原因是部分工作人员思想层面偏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市容环境整治的出发点是为了改善居住环境,增进民生福祉,从而提高百姓的认同感、归属感、幸福感,然而在整治过程中产生的暴力执法行为却背离了初衷。如何才能不让好事蒙尘?作为党员干部,须牢记为民办好事应有“温度”,办实事应有“尺度”,这样发展才能更具“厚度”。
不妨多上一些“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温度。党员干部应积极主动当群众的“贴心人”,聚焦破解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平时多到群众家中去走一走,揭一揭米缸、看一看住房,多问问“有没有”“好不好”“需不需”。抬头志在万里,低头也要做好手中的“绣花功夫”,为百姓量身定做出厚实、细致的“衣裳”,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办好、办实、办细,真正让群众得实惠、享便利、安心、舒心。才能更好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病有所医。
不妨多上一些“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的尺度。党员干部应锚定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牢牢把握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价值尺度。不能仅热衷于做现成就有的、即将解决的事情,锦上添花的事情得做,但更应多去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在办事过程中厘清该做的工作,不越俎代庖,立足本职工作的基础,以坐不住的紧迫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多做些提短板、利长远的“份内事”。不单办轻轻松松就能办的小事、易事、乐事,还要多办需要出实招、硬招、狠招才能办的大事、难事、苦事。
社会发展的本质就是对民生的发展,发展的厚度取决于人民脸上的笑容的程度,人民的期盼是发展的“启明星”。党员干部,肩上抗的是国家的重量,心中装的是人民的幸福,始终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最高点,必然能在民生与发展间获得“最优解”。(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白马镇人民政府 柳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