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能上能下”当作防“下”指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2015年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经7年时间的实践积累形成了今年的新修订的《规定》,总结吸收了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进一步适应了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的要求。新修订的《规定》更强调要畅通“下”的通道,重点围绕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党员干部要学好、贯彻好、执行好新《规定》,将《规定》当做预防“下”的工作指南,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本色。
学好新《规定》,认识“下”的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擘画了中国面向未来的宏伟蓝图,而将这一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需要更多能担起时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去奋发有为地推进各项事业。少数干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严重贻误了事业发展,影响了其他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不解决“啥都不干,难找缺陷;不做事情,不担风险;组织考核,没有缺点”这一现象,就会产生更多“无私者无畏”的“孙连城”占据着重要岗位,严重阻碍事业发展。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新修订的《规定》的印发,就是要将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干部及时“挪挪位”,给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岗位,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广大干部要学好《规定》,以其为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找到“向上”的奔头,避免“向下”的趋势,以昂扬、清醒的精神状态投入党和人民的事业。
贯彻新《规定》,了解“下”的情形。新修订的《规定》重点围绕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主要针对存在一定问题、但还不到严重违纪违法程度的干部。贯彻新修订的《规定》,让党员干部充分了解“下”的情形,一方面督促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担当做事有作为,以保证自己不在“下”的情形中,另一方面改变干部老观念,减少“下”的阻力。《规定》指出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具体情形,其中也包括非个人原因和身体原因等情形。故从“下”的情形看,“上荣下辱”“下必有错”是站不住脚的,认识上的偏差,会使得一些干部抵制“下”,也使得领导不忍“下”。让干部清楚了解“下”的具体情形,才能让干部正确看待进退留转,破除“官本位”的思想,消除只有犯错误的干部才会“下”的误导,减少“下”的思想阻力。“下”的情形让干部存在危机感,增强了干部干事创业的自觉,也使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看到更多“上”的机会,激励了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
执行新《规定》,强化“下”的作用。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让《规定》的印发达到预期效果,贵在动真格、见真章,重在压实责任、抓好执行。在《规定》执行过程中当“老好人”,就会成为制度执行中的“拦路虎”,就会让问题干部稳坐“钓鱼台”。只有不折不扣地把《规定》落实,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讲原则不讲面子、讲党性不徇私情,才能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见实效。只有坚决杜绝“选择执行”“避重就轻”“打击报复”的现象,严格按制度执行,并对制度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才能得到干部们的信服,方能推进干部能“下”常态化。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严格执行《规定》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调离岗位,给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挪挪位”,有利于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同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助于干部以须臾不放松的昂扬精神状态去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钱铺镇选调生 周江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