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网

当前位置: 首页> 理论学习 > 学习 > 正文

论“行不由径”给基层工作者的启示

2023-05-26 15:53:45 | 来源: 中廉导刊

“行不由径”出自《论语·雍也》:子游做武城宰的时候,孔子问他有没有得到什么人才。子游回答,“有澹台灭明者,行不由径,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也。”意思是有一个叫澹台灭明的人,走路不抄近道,不是公事他从不到我的房间里来。径,《说文解字》中解释为“步道也”,本义是小路,这里引申为邪路。行不由径指从来不走邪路,比喻行动正大光明。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背景下,我们需要反思自己是否做到了“行不由径”,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循正路。

“行不由径”需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鲜明的政治立场。我们需要深刻认识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我们工作的根本指针,必须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行不由径”需要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在工作中,我们要紧密联系实际,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同时,我们也要注重在工作中拓宽视野,增强创新力,不走老路、不走弯路,坚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不断推动工作迈上新台阶。

“行不由径”需要注意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作风建设。我们要秉持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规范,始终保持廉洁自律、勤政务实的精神面貌,严格自我约束、筑牢防线,不走捷径、不搞关系,坚定拒绝各种形式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行不由径走大道,在有些人看来好像笨了点、苦了点,但大道是光明的,会越走越宽。投机取巧走捷径,妄想快一点,结果却是“欲速则不达”。诚如哲学家培根所言:“人生如同道路。最近的捷径通常是最坏的路。”当两条路摆在眼前时,每一个人都当思之、鉴之、慎之。

总之,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们应把“行不由径”作为做事的基本原则,始终遵循正确的工作态度和方法,切实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去,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推动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浙江省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 陆嬉嬉)

【责任编辑:兰明启】
手机版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法律顾问人员查询广告服务诚征英才免责条款隐私保护廉政建设投诉中心联系我们手机版
中廉导刊-周刊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7-2023 by www.dzz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10-57190328 值班电话:13031055678 投稿邮箱:cndzzkw@sina.cn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ICP备1904114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259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