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争做合格党员
各级党委政府、党员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争做合格党员。
一是要发扬党性,与平时的实际工作相结合。围绕本职工作,践行党章党规,把学习“二十大精神”落实在日常行动中。在工作中,发扬党性,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勤恳恳履行工作职责,奉献社会。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服务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为人民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事情。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热情,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勿以善小而不为,把小事做好,以小见大,日积月累,树立个人在群众中的好口碑,也为“党员”这个闪亮的名字增光添彩。
二是要干事廉洁,与党员队伍的作风建设相结合。作风,是我们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素质、精神和品格。作风就是导向,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集中体现,关系着党的形象,关系着人心向背。用现在群众的话说,党的风气好不好,看看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就知道了。加强党员队伍作风建设相结合,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争做合格党员。学以致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要做到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务求实效、艰苦奋斗。想问题、做事情要顾全大局、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同时,做到生活作风正派,讲操守,重品行。
三是要争做模范,与学习先进典型相结合。深化党内教育,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党员学习要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学习“二十大”精神和学习党员先进典型事迹相结合。通过典型事迹,带动普通党员争做先锋。各基层党支部可通过先进党员讲党课,积极弘扬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号召党员争做合格党员,争做模范。(朱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