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锁“枫桥经验” 织就“锦绣民生”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基层工作是国家治理的源头,是社会调解的关键。唯有俯下身来,甘做为民服务的孺子牛,才能听清民之所需,办好民之所盼。“枫桥经验”始于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随着时间的推移,“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历久弥新,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围绕党建引领、群众路线、法治思维等方向,使基层工作大放光彩。
坚持党建引领,绘就基层治理底色。“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基层工作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和发展的灵魂。必须坚持以党建引领为圆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功能,汇聚街道、村社、驻街单位各方力量,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促进党的领导到社会治理效能的有效转变。全力打造“服务型”党组织,在管理培训中深化党员对服务群众的思想认识,在工作中练就党员的“看家本领”,增强党建引领力、服务力,推进基层治理不断完善。
走好群众路线,增添基层治理亮色。一事一物皆民生,一枝一叶总关情。“枫桥经验”迈过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到新时代的步伐,始终坚守群众路线,把它作为基层治理的“血脉经络”。党员干部要继承和发扬执政为民的情怀,深入到基层一线,让自己沾满“土”味,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打通权益保障通道,从源头上提升服务能力。一人难挑千斤担,众人能移万座山。为民谋生的同时,要巧用群众智慧,群策群力,让群众共谋基层治理事业,共担基层治理责任,共享基层治理成果。
运用法治思维,提升基层治理成色。古有商鞅变法强秦国,今有“枫桥经验”助发展。法治是国家治理亘古不变的准则,新时代我们要从以往“调解和教育并重”中汲取经验,将法治思维融入基层治理。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生活困难、违法问题,并通过法治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法”,让更多群众自觉遵法守法。要画好法治方式与群众路线的“同心圆”,建立多元化矛盾调解方式,坚持先调解再依法诉诸的原则,把矛盾纠纷化解于基层、于萌芽,引领基层形成 “依法治理,人人有责”的新局面。(王轶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