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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放松

2024-05-29 17:22:07 | 来源: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邮政管理局

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已经过半,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劲”不松让“党纪之舟”行稳致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将学党纪作为“必修课”,继续原原本本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三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重要保障,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条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将知党纪作为“基本功”,继续深入领会知。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条例》的每一条款、每一项规定都是对党的纪律要求的细化和具体化,是对党员干部行为的约束和指引。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依据,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才能正确开展工作,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进一步熟知党的“六大纪律”,掌握领会其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弄明白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做到心中有责;搞清楚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做到心中有戒。

将明党纪作为“防火墙”,继续联系实际明。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党规党纪条条都是“高压线”,只有把它学懂弄通,找到做人为官的底线,看清违规违纪的后果,时刻检视自身言行,才能形成方向明确、是非明辨、公私分明的办事准则。要始终用党纪这面镜子“正衣冠”,查摆自己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做到了遵守规章制度,思考自己面临的廉政风险有哪些。对照《条例》深刻反思,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汲取教训,做到手握戒尺、心存敬畏,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争做遵守纪律的“明白人”。

将守党纪作为“护身符”,继续身体力行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修好党纪这门课,“学”“知”“明”是基础、前提和根本,关键在“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和政治品格。要知敬畏、存戒惧,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坚决守住纪律“底线”、不踩法律“红线”。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生活习惯,慎重对待朋友交往,坚决守住道德底线,切实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庄憬博)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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