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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学思悟用”

2024-06-12 15:04:35 | 来源: 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党纪是立事之基、从政之要、为官之本。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纪学习教育,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所谓知是行之始,知之深切,才能行之自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深研细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好地凝聚起遵规守纪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坚持在学中思、在思中悟、在悟中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坚持固本强基,把稳前行“思想舵”。严明的纪律是推动各级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筑牢全体党员底线意识、红线思维的“硬杠杆”。作为党员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学深悟透《条例》的内涵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以及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对严格履行党纪党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认知、认识、认同,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常怀律己之心,知行合一“常自省”。《条例》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全面划出了不可触碰的“负面清单”,是每一名党员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作为党员,要在学深悟透《条例》的基础上,深入抓好贯彻、执行和落实,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心中有纪、行动守纪,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树形象、做表率。

常思严己之益,以案为鉴“敲警钟”。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约束自己的标准和遵循,近年来,通过中纪委以及各省市纪委公布的党纪警示教育案例可以看出,无数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均是在金钱和权力面前迷失自我,不仅前程尽失,也使原本和睦幸福的家庭坠入痛苦深渊。真实鲜活的案例为全体党员敲响了警钟,要坚持以案为鉴,牢记贪腐之害,恪守纪法边界,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担当作为,让“清醒的认知”铺就“清澈的底色”。同时,全体党员还要善于“吾日三省吾身”,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种不良苗头,管控好自己,树立“小贪必腐”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双涧村 汪瑜)

【责任编辑:苏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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