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当于“无”中生“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明纪。作为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自觉用党规党纪校准思想和行动,在熟读精思、以案为鉴、践之于行中答好党纪学习“无”和“有”的辩证题。
熟读精思,党规党纪“无”一条不牢记,“有”对党忠诚之心。是否遵守纪律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要做到明纪、守纪,必须先学纪、知纪。党员干部要将学习党规党纪当做一项政治任务、一份工作职责,常学常新、常悟常进。要原原本本认真学,从总则到分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逐章逐条、逐字逐句仔细研读,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克服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的问题。要联系实际深入学,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查摆问题,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集中精力反复学,制定学习计划、任务清单,坚持系统学与重点学、集中学与个人学、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搞清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精神实质与精髓要义,切忌表面文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最终要通过党纪学习,达到检视初心使命,提升党性修养,恪守对党忠诚的目的。
以案为鉴,廉洁自律“无”一刻不警醒,“有”玉洁冰清之骨。“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现实教训是最鲜活的“清醒剂”,典型案例是最有效的“教科书”。党员干部要通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展厅、“零距离”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翻阅忏悔录等方式,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思、以案促改。要汲取“身边人”的教训,不当“案中人”。不能以“看客”心态将贪腐分子的坠落轨迹当做笑话看、段子听,认为这些反面教材“与己无关”,从而把“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要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防止温水煮青蛙。要受到“身边事”的警醒,不做“违纪事”。以案件为镜鉴,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问题看成因,剖析不同违纪案例背后的“肌理”和“病因”。不能看归看、听归听,看完听完之后“涛声依旧”,而要做到“别人生病,自己吃药”,切实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层层设防、处处设防。
践之于行,民之所盼“无”一件不落实,“有”担当作为之脊。党纪学习教育要切实防止“两张皮”,就必须一手抓学习教育,一手抓工作推进,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条例》体现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督促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鲜明导向。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在严守纪律的前提下“放开手脚”,挺起担当作为的硬脊梁,把党纪学习的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的动力。在践行为民宗旨中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让党纪学习教育充满为民“温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解决群众的每一件急难愁盼。“哪里有枪响,哪里就是战场”,要“敢”字当头,迎着风雨上、顶着子弹冲,敢钻“矛盾窝”、敢办“棘手事”、敢啃“硬骨头”,提振干事创业“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精气神,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跑出民生服务“加速度”。(张东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