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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要“纪”忆由“心”

2024-06-25 15:20:46 | 来源: 中共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委组织部

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的政治生活中又一件大事,非常必要、正当其时。作为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守住纪律底线,提升党性修养,在“纪”忆由“心”中让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例例在目。

循“一身正气豪情壮”的赤诚之心,常学常新,在学纪上做到高度自觉。党中央修订《条例》,是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对于推动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具有重大政治意义。要系统掌握党的纪律体系的构成和原则要求,确保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入脑入心,树立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循“两袖清风意志昂”的颖悟之心,常修常炼,在知纪上做到准确把握。新修订的《条例》,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既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又更加符合工作实际、符合推动发展需要。要以“孜孜不倦、上下求索”的姿态去学习、去研究,弄清楚纪律的红线和底线在哪里,时刻把纪律的“戒尺”篆刻在心里,遇善而能行,见险而能止。

循“不要人夸颜色好”的清洁之心,唯实唯勤,在明纪上做到界限分明。《条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等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内容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在政治纪律方面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监督更紧。必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始终做到思想锤炼从严、工作标准从严、作风养成从严、自我约束从严,让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循“只留清气满乾坤”的力行之心,笃做笃行,在守纪上做到令行禁止。《条例》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包括退(离)休领导干部的权力约束,扩大对党员干部政治作风与生活作风监督问责范围。这启示我们在干事创业中要坚持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格按党内规矩办事,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于生活和工作之中,不搞变通、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切实把党的纪律转化为生活习惯和行动自觉。(姜琳琳)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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