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纪修养之路永无止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通过持续的学习、深刻的领悟以及不断的实践,让党纪教育成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以此实现党纪学习的“永不停步”。
坚持“精读深思悟真知”的学风,对党规党纪“常学常新”,以不懈的纪律自觉筑牢思想防线。纪律自觉并非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它源自于对党规党纪的持续学习和深入理解,如同“源头活水”的常态注入,方能将纪律与规矩深深烙印在心中,形成坚定的纪律自觉。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深入学习党规党纪是一门永恒的“必修课”。这种学习不仅是职责所在,更是强化“纪律自觉”的重要途径。广大党员干部应将党规党纪置于心中,捧于手中,持之以恒地全面学习、原原本本地研读、逐章逐条地理解。应摒弃任何懈怠的情绪,以对自己负责、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巩固阅读成果,深刻领悟纪律规矩背后的深层含义和内在逻辑。此外,我们还应注重与时代同步前进。党员干部应时刻关注党和政府的最新要求,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关注社会上出现的典型案例。将党纪学习转化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成为生活习惯的一部分,确保我们的纪律观念始终保持更新,与时代同步前进。只有不断学习、不断领悟、与时俱进,我们才能确保纪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形成坚定的纪律自觉,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
坚持"思则明辨是与非"的观念,对党规党纪“常思常悟”,以清醒的头脑自觉做到防腐拒变。深入探究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对于我们党来说,不仅是警醒与震慑的途径,更是教育的宝贵资源。通过深入剖析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从而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强大的警示教育作用。警示教育是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的关键手段。采用“沉浸式”的教育方式,将党员干部置于案例的情境之中,使其深刻体验到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更能夯实其防腐支撑,使其在面对各种诱惑和挑战时,能够坚守底线,不越雷池一步。党员干部在警示教育中,应当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他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责任是为人民服务。岗位不是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而是干事创业的舞台;职务不是权力炫耀的资本,而是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责任。在政治规矩面前,他们必须严守纪律,不谋求非法利益,不被任何诱惑所左右、所迷惑。党员干部应充分掌握党规党纪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要求,明确日常言行的纪律底线。他们应该时刻警醒自己,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性,确保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能做到思想上一尘不染,行动上一身正气。
坚持"清正廉洁,不染尘埃"的信念,对党规党纪"常行常践"以不止的步伐做到恪守规矩。《论道德之重》有言,心性端正则自我修养得成。此言揭示了清廉自律的思维定势对于个体行为的重要性。在职业道路上,唯有树立起坚定的道德信念,方能在繁杂的工作环境中保持冷静、抵御各种诱惑。实践着“无私奉献,服务人民”的信念,是每个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党员干部应将党规党纪与各自的工作职责紧密相连,如同指南针指引方向,为行动提供明确指引。在工作中面对模糊不清的情境,应时常回顾纪律规定,明确自身行为的界限,知晓何者可为、何者不可为。将党纪的要求内化于心,成为行动的准则。需知,纪律的存在并非限制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亦非为其懒惰无为提供借口。相反,它是保障党员干部正确前行、避免偏差的利器,是指引他们始终保持在正确道路上的航标。党员干部需继续怀揣着对工作的热情,将所学的知识和理念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以群众为核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紧密关注群众的切身需求和地方发展的迫切需要。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建实功。通过深入学习党纪知识,党员干部能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以实际行动护航实干担当,为地方的发展和进步作出实质性的贡献。(沈怡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