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如同登山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这不仅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更是党员干部个人成长的需要。就如同登山一般,如今“收官”就好似登顶前的最后一跃,万不可放松警惕。登高才能望远,由“学纪”向“知纪、明纪、守纪”一步步深入,巩固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才能持续推进党的建设勇攀更高峰。
牢记《条例》,用“知纪”之理解系紧“安全绳”。“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万全之道也。”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与国之间博弈甚广、竞争极烈。面对纷至沓来的诱惑与挑战,政治觉悟不高的党员干部容易失足堕入深渊。而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党中央始终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结合百年大党的历史经验和新时代的实践基础,于年初对《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广大党员干部经历“学纪”的过程后,当把《条例》牢记心间,理解其背后党的宗旨与精神。修订后的《条例》阐明了“六大纪律”的重要意义,以政治纪律为首的六大纪律就如同六条绳索,拧成了《条例》这根牢不可破的“安全绳”,那股强大的“政治拉力”,既是约束,又是保护。党员干部只有系紧这条“生命之绳”,以党纪党规严格约束自己,才能在被歪风邪气吹得动摇时,找到正确的方向,始终朝着党的伟大目标攀登。
以案示警,用“明纪”之自省培养“敬畏心”。“为山九仞,功亏一篑。”越接近成功越要保持清醒的定力,“山小无风险,一日无所谓”的懈怠心理,往往是堕入腐败的直接诱因。党员干部在“学纪”“知纪”后,要时刻严明党的纪律,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党纪观念。抓好运用以案明纪,为自己设置思想上的“报警器”。尤其关注职责相似、岗位相近的案例,如庖丁解牛般深入剖析案例的根源,以“误入歧途者”声泪俱下的悔恨,增进党员干部明纪的自觉性。如同揽镜自照,“镜中人”的教训越惨痛,敲响的“警钟之声”也就越振聋发聩,如此才能培养出对党纪党规这座高峰的敬畏之心,真正做到“日勤三省,夜惕四知”。有了这份“敬畏心”,广大党员干部就能主动剖析自己工作中的“风险隐患”,时刻对照《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好预警方案,把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知行合一,用“守纪”之实践锻炼“持久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而纪律的生命力就于遵守和执行。“守纪”的实践就是“学纪、知纪、明纪”成效的重要标准。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要坚持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内修政治自觉,始终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时刻牢记“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外修行为习惯,从严要求、从紧管理自己,主动将自己置于监督之下,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做到受民所知、为民所用、谋民所求。从1927年成立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到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发放的《入城纪律》,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纪学习教育,这份持之以恒的严明纪律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正是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广大党员干部也要锻炼出“持久力”,充分继承并发扬中国共产党守纪的优良传统,才能推进党的作风与纪律建设攀向新的高峰。(包远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