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正,民守法,执法公则治国有法
2020-11-21 13:12:38 | 来源: 中廉导刊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要从科学立法、全民守法、严格执法三个方面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法正。“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前提,国际国内形势复杂,立法要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阐述了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科学立法是保证全面依法治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从为法而立法逐渐转向为人而立法,新时代的立法总结经验,以科学立良法,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法治体系的顶层设计,构建完善的法治体系。
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守法。依法治国追根究底还是以法律约束人的行为,最重要的参与者还是公民。全民守法是社会有序运行的保证,遵守公序良俗,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刻保持着对法律的敬畏,不触碰法治红线,形成法治共识。习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作为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形象代言人要率先垂范带头守法,不断提升自己的法治意识,将法治思维贯穿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权依法使。
依法治国的保障是执法。“法立,有犯而必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将法律立束之高阁,再完善的律法也是纸上空谈。只有法律得到有效执行那么才能发挥它应有的规束作用。建设一只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就显得至关重要,执法的权利掌握在执法队伍手中,就要求法治工作人员必须有抵制诱惑意志,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将法律作为执法工作的唯一准绳,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福建省上杭县稔田镇人民政府 许丽莹)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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