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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创新人才 焕发民族活力

2022-07-11 14:02:37 | 来源: 中廉导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智慧和文明的体现,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在于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供重要支撑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创新人才培养具有内在统一性,创新人才培养需要传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我们要不断传承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的信心和勇气,始终保持严谨求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探索精神,团结协作、淡泊名利的团队精神,充分发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文化育人作用,坚持教化、熏陶和塑造出优秀的创新型人才,为创新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各方英才在知识领域上有个人的独到专业见解,能够发挥至关重要的建言献策作用,因此人才的汇聚能为推动经济发展带来坚实的智力支撑,为保障智库发挥作用。一方面,积极打造创业平台。建立企业孵化器、留学生归国创业园、博士后工作站等创业服务中心,在投资融资、金融服务等方面大力支持,给予最大限度的政策支持,吸引创新型人才。另一方面,优化创业环境。吸纳外地创新型人才对回乡发展建言献策,激发回乡建设的热情。唯有如此,才能保障留住人才,发挥推动经济发展的重大利好。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创新制度供给。如果缺乏相应的体制机制和必要的制度保证,培养创新人才就必然流于形式。必须破除人才培养、使用、支持、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各类创新主体松绑减负、清障搭台。一方面向用人主体授权,发挥用人主体在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为人才松绑,特别是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传统的管理体制和监管模式,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培养造就更多创新型人才提供有力保障。(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章毅)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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