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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2022-11-29 09:31:35 | 来源: 中廉导刊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依法治国,一个上关兴国安邦、下关家长里短的命题,在总书记的不倦教诲中向着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的奋斗目标全面开拔,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以人民为中心,筑法治之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始终把人民作为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以体系建设为抓手,行法治之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让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

以法治文化为导向,积法治之势。法治文化主要包括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信仰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软实力,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持。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法治逐渐成为国民的认知方式和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引导社会公民认真学法、严格守法、正确用法,使法治理念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继续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骆宇东 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党建办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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