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不违忠心,不负民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总结讲话中又一次强调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已走过百年奋斗历程。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致力于人类和平与发展崇高事业,责任无比重大,使命无上光荣。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因此,不忘初心、不违忠心、不负民心是所有党员干部都应该牢记并且努力践行的。
党员干部应不忘初心,坚持民有所想,我有所谋。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实践和事实一再证明,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胜利之本、力量源泉。时刻牢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 从内心深处真正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自觉拜人民为师,虚心向人民学习。把人民的心上事,作为自己的上心事,切实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党员干部应不违忠心,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忠诚,是党员的本色,是第一要素。不管职业种类、职位高低,都必须无条件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没有了忠诚,就不会功成。每个人的心里都要有一条准则:绝不放弃忠诚。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学习,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将党组织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倾听人民之呼声,响应人民之所求。永葆共产党员忠诚之本色,锤炼好共产党员立身、立德之基石。
党员干部应不负民心,坚持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习总书记讲到:“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我们党……脱离群众的危险比之战争年代大大地增加了,而脱离群众对党、对人民可能产生的危害也大大地增强了。”因此,只有办好群众的每件事,才能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摆在心中最高位置,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每一件事,紧紧抓住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对于不能为民,在工作中没有担当、不能作为,甚至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要用党纪政纪去约束去处理。我们要真正当好人民群众的公仆,谨记和践行“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浙江省瑞安市陶山镇人民政府 李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