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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牢“三种意识” 践行初心使命

2023-01-17 09:30:39 | 来源: 中廉导刊

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在总纲第十自然段,增写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内容,指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不负人民,做好国之大者,增强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和心连心。

树立“民本意识”。“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摆正自身位置,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脚踏实地下基层,了解群众所需,才能踏踏实实赢民心。只有把人民安居乐业放在心上,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业绩,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并转化为团结奋斗的内在力量,走进群众心坎里,成为群众贴心人。

树立“责任意识”。“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年轻干部要始终心中有责,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牢记自己的责任担当,以干部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担负起使命,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强化共产党员的宗旨意识,让“责任感”在工作中彰显出来。在工作中,也要落实主体意识,紧紧围绕干部的职责,下沉身体,重心下移,察民意,解民忧,面对问题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挺身而出。

树立“奉献意识”。“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甘于奉献,淡泊名利是崇高的境界也是不断追求。吃苦与砥砺总是并行,选择了吃苦也是选择了收获,选择了吃苦也是选择了提升。年轻干部要立足本职工作,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为民造福,为民谋利,也是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浙江省建德市航头镇人民政府 谢蕾)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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