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要“上墙”更要“落地”
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强调,要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以整治成果彰显主题教育成效。形式主义问题捆绑基层手脚、脱离工作实际,向来饱受诟病。在实际的工作中,只看重制度“上墙”而不关心制度“落地”,就是形式主义的一种具体表现。我们党员干部要摒弃形式主义,明白制度“上墙”的意义,并执行制度“落地”,追求务实主义,真正为人民服务。
制度“上墙”不是目的。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把上墙的制度牌子当作落实工作的评价标准,将“上墙”的任务下达到下级单位,基层乡镇甚至村社还会遇到上级各种不同部门下达的“上墙”要求,结果就是每个村社党群中心挂满了“制度”却大多数沦为“装饰品”,没有真正落地执行,没有真正利于群众,这些做法最终损害的是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党员干部要力戒形式主义,不增添无谓的上墙工作,不必因为应付性的上墙而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而将真正留在墙上的制度落到实处,将制度化为行动,如此才是让制度“上墙”的目的。
制度“落地”方是成果。制度“上墙”,是制度公开的一种方式,为的是督促引导切实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按制度办事。若只一味搞徒有其表、华而不实的“墙上功夫”,而不务实效,让上墙的牌子成了虚设应景的“装饰品”,其实是工作作风出现了偏差。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不在于用多大的版面将制度“上墙”,而在于措施有不有效、执行到没到位、群众满不满意。如“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制度、“五议两公开”制度等,不光是要将制度挂在墙上,更要牢记在心中,并付之于行动,严格按制度程序做工作,该开的会要开,该集体学习的时间要集中学习,该集体讨论的事情要集体讨论。每位党员干部都要坚持制度意识,确保让制度真正得到执行,达到“落地”的成效。
强化执行才是根本。“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执行与落实是制度的生命,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是党员干部开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再好、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能很好地执行和落实,都将成为墙上的装饰品,发挥不出它自身的价值。在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新征程中,所有党员干部都应该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执行力,善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不断总结分析,将最新的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让“上墙”的制度都能“落地”。(刘日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