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基层“枫桥之路”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广大干部当追寻“枫桥经验”之光,不断开创基层治理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问题。从辽宁牡丹社区的“三零”工作法,到福建明溪县“侨乡枫桥”解纷工作法,“枫桥经验”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矛盾不上交,扎根群众。“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发展到今天,并不断拥有新的活力,关键在于夯实了群众基础,坚守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1963年,诸暨县枫桥区作为浙江省的试点,按照“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思路,依靠“说理”开展工作,完美完成任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看似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实则考验“综合战斗力”。要找准基层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广大干部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让“枫桥经验”永葆生机和活力。
平安不出事,居安思危。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历史不止一次告诉我们,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基层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国家大局,做好基层工作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强调对矛盾风险的预防化解。广大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草摇叶响知鹿过”,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风险隐患和苗头,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服务不缺位,一心为民。“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是基层治理的必答题。基层干部要始终牢记人民幸福的“国之大者”,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难愁盼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问题入手,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完善基层治理平台,带领群众走向共富共美。
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前进道路上,在新时代基层治理的广阔舞台上,传承和创新好“枫桥经验”,定能为基层百姓带来全新的美好景象,依靠人民群众创造新的历史伟业。(旦苑社区 陆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