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目标要求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同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法律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建设法治政府: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主体。必须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政府各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普法是提高全民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必须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在新时代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不动摇,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就。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张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