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振兴”之笔,绘就和美乡村好风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为主线,以乡村全面振兴为抓手,在人才振兴、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事业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为乡村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执“人才振兴”之笔,在争先创优中锻造组织队伍“生力军”,以党建引领之力蓄满乡村振兴“活水池”。 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正在全国各地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中,广大党员作为时代先锋队,肩负着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历史使命。党员们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当好“领头雁”,深入乡村一线,根据基层农业发展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育机制,以“导师帮扶”方式激发“新农人”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上下一心、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乡村落地生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执“产业振兴”之笔。在攻坚克难中探索市场运维“新模式”,以创新驱动之力跑出乡村振兴“加速度”。在新时代的三农工作中,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党员干部需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在基础改造、机制变革、科技赋能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党员干部要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农业生产实际情况,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农业科技,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服务,同时借助地势自然优势,深化农旅产业融合发展,将农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有机结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添加“新动力”。
执“文化振兴”之笔,在润物无声中筑牢基层治理“安全盾”,以统筹协调之力奏响乡村振兴“和谐曲”。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灵魂所在。党员干部需注重加强乡风文明建设,通过强化以文兴村的理念,明确小家之美助推乡村环境提升、弘扬文明风尚的目的,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理念”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营造出和谐、文明、积极向上的乡村文化氛围。同时,注重保护和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和展示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提升乡村的文化软实力,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刘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