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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党员参与基层治理要求“实”

2024-11-26 14:38:15 | 来源: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上张乡人民政府

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青年党员作为基层发展的中坚力量和活力源泉,应当将全会精神转化为坚韧不拔的实干力量,用青春的脚步丈量基层大地,以青春的汗水浇灌基层希望之花。

掌稳青年党员思想之舵,坚守政治定力,争当党的“红旗手”。青年党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要在工作中尽显党员本色,立好“德信”表率,争做“领头羊”。以对党对人民绝对忠诚为最高“德”,以让党信民信为最大“信”,努力锤炼“党性”“品行”,始终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要育大家之气,有豁达的情怀,有容人容事之气量;面对赞赏不翘尾巴、不狂妄自大、不得意忘形;面对委屈能够泰然处之、坦然容之,经得起考验,受得了挫折,时刻以大局为重,不忘初心。

扬好青年党员信念之帆,扎根基层一线,争做百姓“贴心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以人民为中心”“增进人民幅值”始终是关键词、核心词。青年党员要将人民群众所关切之事当作行动的起始点,始终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的使命情怀,牢记为民众谋求福祉的初心,从“老百姓最期盼的事情”开始做起,以“群众认不认可、满不满意”为落脚点,在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上下真功、出实招、求实效。要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做好基层政策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创业致富的“信息员”和志愿活动的“服务员”,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打造有温度、有秩序、有效率的治理框架。

划实青年党员奋进之桨,勇立时代潮头,争做时代“弄潮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第60条强调“抓好改革落实”,青年党员作为基层治理的践行者,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和义务,在“履职”上下功夫,在“尽责”上见行动。要以“钉钉子”精神想事谋事、干事成事,凝心聚力抓目标,埋头苦干抓成效。在大局中以“工匠精神”锤炼自我洞察力,在洞察中提升创造力,多谋工作新思路,多想工作新举措,及时总结新经验。青年党员要进一步提升自身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潘婷婷)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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