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高质量考核三个“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贯彻落实干部考核条例,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强大抓手,是建强干部队伍的坚强保障,是推动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强大引擎。要高标准、全方位、严要求开展干部考核工作,选准用好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本领高的干部,为奋进新时代蓝图凝聚强大力量。
用考核的笼子防腐败,筑牢“压舱石”。清正廉洁要靠干部自律,但“利”字头上一把刀,如仅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寄托于此,显然是一种天真的道德想象,仅依靠说教式引导,手段也过于单薄。所以更要抓住干部考核这个“关键变量”,通过考核的笼子将权力关进法律制度中,将忠诚融入干部灵魂深处,把廉洁投入到持久的行动自觉上。聚焦政治思想、行为作风、人际交往等方面,分类分层精设指标,全面考察干部是否重纪律、知敬畏、守底线;完善奖优罚劣制度,让求真务实、扎实苦干、廉洁奉公的干部有荣誉,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警醒,切实把好反腐败、讲规矩、重法治的廉洁关。
用考核的尺子立规矩,点燃“希望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那党的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建强干部队伍的关键是要以高质量考核为戒尺,督促广大干部积极立德修身、为民解忧、干事创业。一要立勤政为民的铁规矩。围绕民生热点,把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考核中注重倾听百姓声音。二要立履职尽责的硬规矩。考核干部是否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中心工作是否按时完成、岗位职责是否有效落实、计划目标是否按期实现。三要立担当作为的强规矩。聚焦难点重点问题,考察干部是否勇作为、善作为、能作为,通过实招实效考核出素质高、能力强、本领大的好干部。
用考核的框子促发展,照亮“前行路”。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干部考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提高干部考核结果的运用,更多地把好苗子“选”出来,更好地把千里马“练”出来,更快地把实干家“用”起来。通过考核立体看人,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合适干部到专业匹配性高、业务针对性强的岗位上,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关键领域环节彰显更大价值、实现更大作为;坚持考核结果导向,着力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贪大求全等观念,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积极性,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让能干事的有舞台,为完成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历史使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人才保证。
石击火花,火燃灯盛,照亮新时代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路。(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黄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