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奖惩机制,加强培训,推动村干部担当作为
当前,脱贫攻坚已取得全面是胜利,进入了乡村振兴阶段,在几年的脱贫攻坚战场上,众多驻村帮扶干部活跃在攻坚一线,他们克服重重困难,倾情帮扶,真抓实干,帮助村里完成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带领群众走向致富之路,为脱贫攻坚提供了重要力量。
但是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中,存在帮扶干部与村干部“角色转换”的问题,帮扶干部工作干得如火如荼,村干部缺当起了“甩手掌柜”,本应发挥“领头雁”作用的当地村干部做事越来越“边缘化”,导致帮扶干部的积极性收到打击,当地群众也对村“两委”满意度不高,基层组织领导力弱化。
存在问题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村干部文化水平不高,学习能力不足,二是村干部不敢担当,长期的脱贫攻坚工作存在懈怠心理:特别是通过国家验收后懈怠心理占据心理高地,认为只要有帮扶干部在,就会出现大问题,三是奖惩机制不健全,导致村干部担当不足,部分村干部认为,在工作开展中“做得多就错得多,犯错多不如不做,做多做少一个样”,存在消极怠工现象。工作开展缓慢。四是村干部待遇不高,工作积极性不足。
要解决村干不作为问题,一是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推动村干部敢担当敢作为,选择一批年轻、文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参与村级事务,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二是加强村干部培训,当下社会是一个学习的时代,事物的发展越来越快,需要村干时刻用新知识武装自己,完善自己,提升应变能力,适应时代新要求,三是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要想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做好乡村振兴,还需要加大农村产业发展力度,让产业带动群众致富,鼓励和扶持村干部在农村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提供参加实践锻炼机会,提高村干部运用农业科技成果、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增加村级收入,从根本上为村级各项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提供保障。(李菊 贵州省镇远县涌溪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