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法宝”把“三关” 杜绝干部“带病提拔”
10月28日,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提名”。换届是干部调整的关键时期,是党委政府选任良将的关键环节,要积极用好“三大法宝”把好“三关”,做好预防、守好全程、随时暂停,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现象发生。
打好“预防针”,严把干部“思想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讲:“要持续拧紧换届纪律这根弦,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相关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把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结合起来,通过组织专题理论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强对换届纪律“十严禁”“十不准”等内容学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心中有戒、心存敬畏,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严守换届纪律要求,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通过“咬耳朵”“扯袖子”“醒脑子”,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前期警示教育,打好“预防针”,守住干部“司相关”。
用好“聚光灯”,严把提拔“程序关”。“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干部选拔任用也有其必须遵循的规矩,由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公示等诸多程序组成。换届干部选拔任用,要把好每一个程序环节,做到提任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党风廉政意见“凡提必听”;保证留足考察时间,防止搞“印证式”“应景式”考察,避免“赶会”、走过场;注重德的考察,加强“政治体检”,更加关注干部在关键时刻的表现,更加关注干部小节,更加重视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在每一个环节开亮“聚光灯”,杜绝灯下黑。
备好“暂停键”,严把审核“责任关”。用人失察失误、造成“带病”提拔是失职,明知干部“带病”仍然提拔是渎职。换届选举选人用人,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有力抓手。党委、组织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干部选任“放下”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敢于打破干部经过动议、进入推荐考察程序后,一般“不拿下”的心理预期和工作状态,把“先放放”作为一种选项,建立终止和暂缓上会的机制。对纪委没有进行廉政鉴定或没有明确意见的、个人重大事项没有核查或核查后有疑问没说清楚的、有信访而未调查清楚的,做到“一律不上会”。对提拔任职全程纪实、责任到人、问题倒查,随身携带“暂停键”,严格把好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和资格条件关,使责任追究成为防止带病提拔的“利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科学技术协会 潘艺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