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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党 何以树“规”

2021-12-24 13:08:17 | 来源: 中廉导刊

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12月20日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重要指示强调,要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风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艰苦奋斗,一路披荆斩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第一大党,依然能从严管好治好9000多万党员,正是因为党有“规矩”,党内法规以人民为中心、勇于自我革新、与国家法律契合树立规矩,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

以人民为中心,拥有“深根”。“天地之大,黎元为本。”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初心使命,也就必然是党内法规制定的根本遵循。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党内法规不仅仅是规范党员的法,也是保障人民权益的法,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内法规要开门立法和民主立法,规范程序,在党内法规制定的全过程、各环节中听民意、察民情,多措并举,保证人民群众在党内法规的制定中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参与度。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通过“两微一端”和官方网站等平台,让人民群众对党内法规制定情况有所了解,真正让制定党内法规成为人民群众的“身边事”,让党内法规更好体现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志。

勇于自我革新,拥有“防腐剂”。“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反腐败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永葆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腐化剂。中国共产党应以史为鉴、以苏为鉴,依靠党内法规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不断自我净化、自我革新,抓好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中国共产党应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抓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久久为功的恒心抓好反腐败工作,让广大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使党内法规真正的成为党的“防腐剂”。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契合,拥有“最强合力”。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是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国家法律在党的领导下制定,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党内法规在党内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也是全党意志和人民意愿的体现,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共同调整的领域,共同协商制定,提前化解有可能产生的冲突。党内法规的政治理论基础之一就是国家法律的制约,关键在于对公权力的制约,党内法规作为硬法,对各级党员干部的约束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具有更高标准的要求--利他主义,而国家法律是红线、底线,各级党员干部不可逾越、不可触碰。党内法规必须与国家法律相契合,才能更好的从严管党治党。(段练 浙江兰溪市水亭畲族乡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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