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我国各族人民用辛勤的劳动和无限的智慧,共同开拓了广袤疆域,共同书写了悠久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精神。新中国成立以来,各族人民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推动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少数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尤为重要,更需要各民族手挽手、肩并肩,共同努力奋斗。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有关民族工作内容的学习。做好民族工作,关键要坚决拥护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内蒙古自治区70多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光辉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作为民族地区的组工干部,必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要高度重视民族固结工作,大力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下功夫。必须要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担当、积极的行动,将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面理解党的民族政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扎实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
增强责任意识,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离不开文化的滋养。作为民族地区的组工干部,必须要始终坚持文化认同,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扎实有力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和稳定贡献力量。必须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领域等多种优势,做民族团结政策理论的传播者,做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的捍卫者。特别是要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把维护民族团结的种子埋入心灵深处,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全过程。作为新时代的基层组工干部,必须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好和群众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正确引导群众全面理解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和带领各族群众自觉感觉恩、听党话、跟党走,凝聚起“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作为一名基层组工干部,要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到组织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努力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者、践行者、引领者。(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委组织部 赵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