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坚持”让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组织部门必须严格贯彻落实《规定》内容和要求,做到“三个坚持”,进一步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以更昂扬的斗志,更充足的干劲,更自觉的担当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踔厉笃行。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深化自我革命上精准发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打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组织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要以“能上能下”持续激励广大干部知责担责尽责、苦干实干敢干,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
坚持做到奖优罚劣,在考察考核干部上鲜明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人得当首先要知人,要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用好考核结果。”《规定》明确,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作为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把干部考准察实,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考用结合、奖惩并举,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坚持常态督导检查,在任务落实落地上建章立制。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是执行和落实,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问责,才能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建立《规定》执行情况反馈机制,采取日常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定期监督执行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把《规定》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各级班子考核内容;对执行不彻底、不到位的要严格勒令整改或坚决追究责任,用监督检验执行效果,真正使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吉林梨树县委组织部 陈时)